不少旅客離境時都會光顧免稅店,以相宜價格購買土產、香煙、酒及服飾等等。台灣一名旅客入境日本時,因攜帶一類物品而違反法規,被日本當地海關徵收4萬日圓關稅,旅客大呼不解。
台灣一名旅客在外遊前,於桃園機場免稅店內購買了一類物品並帶到日本。結果入境時,遭當地海關徵收4.4萬日元 (約2300港元) 稅金。
▼按圖看完整貼文▼
點擊圖片放大
貼文曝光後,有過來人建議,若於外遊離境前購買免稅品,可先除去衣服上的標籤和包裝,以免令海關人員誤會帶入境作生意用途。亦有人建議,如非急於外遊時使用該商品,可選擇先給海關外遊後才領取。不過實際情況或有異,建議出發前先了解當地最新入境規定。
▼按圖看網民留言▼
點擊圖片放大
根據日本入境法規,任何人攜帶現金、旅行支票、有價証券總值在100萬日圓以上,或黃金(純度90%以上)達1公斤以上時,須辦理申報手續。而旅客攜帶市價超過20萬日圓之物品,亦須申報及支付稅額。
至於香港屬於自由港口,進出口貨物均毋須繳付任何關稅,但以下類別應課稅品及可攜現金,就有入境數量限制。
1.飲用酒類 | 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量度所得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飲用酒類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而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 |
2.煙草 | 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下列煙草產品進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 19支香煙; 或 1支雪茄,如多於1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 25克其他製成煙草。 |
3.現金類物品 | 根據香港法例第629章《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經《條例》附表1所列的指明管制站抵達香港的人士,如管有大量(即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須使用紅綠通道系統下的紅通道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 |
旅客出發前,記得留意各國入境可擕帶商品、現金的限制和限額,以免被徵收重稅,甚至誤墮法網。
資料來源:香港海關、Japan Customs
▶立即下載U Lifestyle App:https://bit.ly/47MZ5J2
同場加映:【快閃旅行團】最新影片
↓【送機票✈️】分享旅行靚相 贏免費機票↓↓
↓ 請您免費飛轉日/韓/泰!↓
↓ 請您免費飛轉日/韓/泰!↓
↓全新旅遊主題集結!↓↓
↓立即睇打卡熱點/地道美食/住宿指南等!↓
↓立即睇打卡熱點/地道美食/住宿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