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31日)宣布統一由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的人士的檢測要求,陸路及機場入境人士,由4月1日起均須在到港後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包括要強制檢疫人士及「回港易」抵港而獲豁免強制檢疫的人士。
現時由內地、澳門、台灣,經不同口岸抵港的人檢測安排均有不同,食物及衞生局表示為免混淆,4月1日將統一各口岸抵港的檢測安排。內地、澳門及台灣,包括透過「回港易」返港的人士,均須在抵港後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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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衞生人員明日起會有關抵港人士派發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須在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按指引使用該收集瓶,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於當天交回收集瓶作檢測。經「回港易」計劃抵港或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亦可選擇於抵港第2天及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並在訂明人員要求提供有關其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有關電話短訊通知以供查核。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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