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移民成為近期的熱話,想到外地發展及生活除了投資移民外,只要符合當地的工作及學歷要求就有機會到當地工作技術移民,台灣、澳洲、英國、美國、加拿大等都是香港人熱門的移民地點,以下整理了各地的技術移民申請資格,不需作任何投資就可申請海外移民!
1 . 台灣
申請人必需具有專業領域能力,並於香港取得相關執業證書。另外於指定領域如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領域有特殊成就,便可申請,毋須在任何當地投資。
在台灣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得出境30日,出境次數不限),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270日以上便可申請定居證及辦理入籍。
來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2. 加拿大
加拿大的技術移民分為三個類別,包括加拿大經驗類移民、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及加拿大聯邦技工移民,並需合符以下要求才可以作申請:
-確認所持有的職業技術需列於加拿大移民局的職業清單內(NOC),且需要滿足相關職業的工作要求
- 如已於加拿大全職工作滿一年或擁有技工工作經驗,技術認證或可被豁免
- 英語要求在CLB最少考取最少7.0或以上的成績
-符合當局的學歷要求
大部份的情況下,申請人均需要獲得加拿大僱主的聘請,以取得額外的移民分數。
3. 澳洲
獨立技術移民簽證(189類)、州擔保技術移民(190類)及偏遠地區技術移民(491類)是最普遍的澳洲技術移民計劃。
獨立技術移民簽證(189類)會就工作、學歷及年齡作出評分,必須向澳洲移民局遞交申請意向(EOI)後受到邀請才可申請,資格如下:
-年齡為45歲為以下
-職業在SOL清單,並通過職業評估
-評分為65分或以上
-IELTS 4項分數達6以上
州擔保技術移民(190類)就在上述條件中加上州或地區政府提名,就會多加5分,如申請人本身只有60分就可有65分的最低要求,但必須承諾要在該地區生活至少兩年或以上。
偏遠地區技術移民(491類)亦需符合189類條件 ,而在偏遠地區生活會多加15分,取得491簽證後在該地區生活滿3年便有機會變為澳洲永久居民。
來源:澳洲內政部
4. 新加坡
申請人可通過工作簽證去申請獲取新加坡永久居民權,需持有新加坡政府認可的學歷,被當地公司聘用並獲得工作簽證後,可持有關許可證向移民局申請為新加坡永久居民,其中以Employment Pass及S Passes入籍機會較高,申請條件如下:
Employment Pass:
-月薪至少有3,600新幣(約2萬港元);
-為新加坡公司的管理層、行政人員及專業人才。
S Passes:
主要吸引外國技術人員到新加坡工作,成功申請便可有1至2年的工作簽證。
-月薪至少有2,300新幣(約1.25萬港元);
-持有大學學歷或專業許可證書;
-有相關工作經驗。
來源:ICA
5. 英國
「Tier2」可以工作簽證申請英國永久居留權,資格如下:
-申請者必須為歐盟以外地區人仕
-任職於有僱主擔保許可證的英國公司,並有至少3萬英鎊(約29萬港元)的年薪
-至少有大學學歷或通過CEFR B1英文水平測試
-申請人同時需證明可以維持到生活開支,持有945英鎊(約9,022港元)連續三個月
6. 新西蘭
當局會在網站上列出專門技術人才,並分長期空缺(Long Term Skill Shortage List)、地區性空缺(Regional skill shortage list)、建築和基建技能空缺(Construction and Infrastructure skill shortage list)及技能等級分類(Skill level classification),涵蓋包括工程、建築、醫療及科技等領域。另外亦需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申請人的年齡必需為55歲或以下
- 英文程度達當局要求
-擁有當地認可,並與上述職短空缺有關的學歷及工作經驗
-評分達到160分或以上
當局會按上述條件作評分,超過160分或以上的申請人,會獲得當局的邀請作申請。成功申請後,便會被獲發新西蘭居留簽證。當簽證到期,如符合當局要求,可申請新西蘭永久居留權。
7. 美國
常見有3類技術移民計劃,「EB-1傑出人才移民」針對商業、體育、藝術、教育等領域的教授、研究人員及距國公司經理/主管等。「EB-2專業/特殊技能人才移民」只要擁有碩士或以上學位的專業人士,及有5年相關經驗就可由美國僱主協助申請。
「EB-3職業移民簽證計劃」,有兩年或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工人、持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士、非技術類勞工,適用於由美國政府認可公司的僱員,無論是美國連鎖快餐店、肉食加工場,職業為廚師、服務員、包裝工人都可以由美國政府認可的僱主作為擔保可以申請
成功後申請人、配偶與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獲得綠卡,即美國永久居民資格,享有一般美國公民的福利及權利。
8. 日本
日本近年推出「高度人才計劃」,招攬來自世界各地的專業人才以提升日本的經濟水平。 高度人才簽證的申請資格採用積分表方式,將申請人的工作分為「高階學術研究活動」、「高階專門技術活動」、及「高階經營管理活動」3個領域,以申請人的學歷、工作經驗、收入及年齡等項目來評分,累積達70分或以上,住滿3年便可申請高度人才簽證,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權;如累積達80分或以上,則只需1年就可申請永久居留權。
高度人才種類:
-從事「高階學術研究活動」,即研究,研究指導或教育等工作。
-從事「高階專門技術活動」,即自然科學、人文科學領域專業知識等工作。
-從事「高階經營管理活動」,即經營或管理公營機構或私人公司等工作。
來源:入国管理局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最新資訊可於相關當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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