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李損壞、延誤、丟失或毀壞,以及是航班延誤、航班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而被拒登機都是十分常見的狀況,往往為旅客帶來不便和麻煩。不要以為沒有買旅遊保險就不能就行李和航班索取賠償,在一定的條件下,航空公司也要賠償乘客的損失。要做個精明乘客就要知道乘客權利,若遇到以下的情況,大家就可以保留索償的權利。
圖:air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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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賠償
行李被扔至損壞的情況屢見不鮮,但除了行李損壞,行李延誤抵達或遺失都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賠償。雖然每間航空公司在處理索賠的手續上有所不同,但同樣的是乘客要在指定時間內以書面方式向航空公司提出投訴。
如果遺失行李,航空公司除了要協助搜尋行李外,乘客更可要求提供賠償金以協助旅客在飲食、內衣褲、牙膏牙刷等生活必需品的花費。另外,乘客可以將住宿和聯絡電話等資訊提供給航空公司,以便航空公司可以將遺失的行李送回乘客手中。
航空公司對於遺失託運行李的賠償方式多數是按照重量來計算,除非乘客在起飛前預先申報較高價值並已繳付相關費用,否則都是依照符合現行國際航空法規之應負權責範圍內予以有限責任的賠償。換句話說,一件30KG的行李裡面不管是石頭或是黃金,若不幸遺失,所得到的賠償金額將會是相同。
另外,如果你乘坐任何在歐盟境內出發的航班﹝不限航空公司﹞或是乘坐歐盟成員國的航空公司﹝如芬蘭航空、法國航空、荷蘭航空、漢莎航空等﹞,根據歐盟條例,若寄艙行李遺失、有損壞或延遲到達,乘客可向航空公司索取最高1,220歐元的賠償。假如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前已向航空公司表明行李內有貴重物品,則有機會索取更高賠償。
圖:nbc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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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賠償
就算是同一間航空公司和同一班航班,航空公司所銷售的每張機票的限制也可以不同,有些機票限定停留天數只可以是一個月、有些則限制不能轉會航線等等。所以,大家買機票的時候要留意以下的機票電腦代碼的相關意思。
NON-END:不可更改航空公司
NON-RER:不可更改機票上顯示之航點但可更改航班出發日期
NON-REF:不能退票
NO CHG:只能以機票上顯示的航班時間及日期才能使用此機票
O/B NO CHG:出發航段不能更改日期
RFND:可以退回票價,但航空公司有可能會收取手績費
REB:可以在機票有效期內更改行程,但航空公司有可能會收取手績費
CHG:任何更改均需收费
NOSH :No show fee ,如果乘客沒有依時上機的話,又需要更改下個航段的機票就會有罸款。
航班延誤/因超額訂位而被拒登機/航班取消
根據歐盟條例(EC) No261/2004中列明,任何在歐盟境內出發的航班﹝不限航空公司﹞或是乘坐歐盟成員國的航空公司﹝如芬蘭航空、法國航空、荷蘭航空、漢莎航空等﹞從任何地方出發的航班延誤超過三小時,或起飛前臨時取消航班,那麼乘客便有權向航空公司索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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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金額根據航段距離和出發地計算,從歐盟境內出發的機票賠償是
少於1,500km 250歐元
多於1,500km 400歐元
而從歐盟境內飛到非歐盟地區的機票賠償是
少於1,500km 250歐元
1,500km-3,500km 400歐元
多於3,500km 600歐元
除了現金賠償之外,航空公司更需要視乎延誤的情況負責乘客的餐飲、基本通話、交通和住宿開支。所以大家要緊記保留各項因航班延誤而需要作出花費的收據,以便在申報索償時提供適當的證明。而航空公司亦有責任通知旅客所享有的權利,以及解釋拒絕登機、取消航班或長時間延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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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票賠償的方法很簡單,只要連同登機證、相關收據以及填妥歐盟官網上的索償表格,保留副本並寄到航空公司即可。
無權索取賠償的情況
此項歐盟條例只針對飛機機件故障而向乘客作出賠償,如果航空公司已執行一切合理措施,且取消航班是由於無可避免的特殊環境,乘客將無權索取賠償。特殊環境的例子包括惡劣天氣、政治不穩定、罷工、保安、安全風險及不能預見的飛行安全缺失等。
同樣地,若乘客在以下情況被通知取消航班亦無權向航空公司索取賠償
•在原定起飛時間最少14日前通知。
•在原定起飛時間7至14日前通知,且替代航班的起飛時間較原定時間延遲不多於2小時及其到達最終目的地的時間較原定時間延遲不多於4小時。
•在原定起飛時間少於7日前通知,但替代航班的起飛時間較原定時間延遲不多於1小時及其到達最終目的地的時間較原定時間延遲不多於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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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隱藏城市機票
隱藏城市機票的意思是乘客購買一張需要轉機的機票,但實際上乘客會在轉機站下飛機作為目的地。因為要轉機的機票往往比直航的機票便宜,有一些人就會利用隱藏城市機票這個漏洞作為買便宜機票的技巧。這種行為稱為 Hidden City Ticketing,有多間航空公司如聯合航空(United Airlines)已在機票條款列明禁止進行該行為,更有權向乘客要求賠償航空公司的損失。
你可能會說,就算不繼續乘搭機票的下一航段,我亦已經支付了該航段的機票費用,對於航空公司是沒有損失的呀。但站在航空公司的角度看,雖然餘下的航段機位是已付款,但他們認為損失的是另一班直飛航線與此餘下航段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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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標題經本站編輯修改,原題為《機票3大隱藏條款 精明的你一定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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